X
举报专栏
X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二期箱涵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06-19 浏览次数:3483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二期箱涵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JG2018-08-0773)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滁州高教科创城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滁州碧湖云溪项目二期箱涵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G2018-08-0773 )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8619930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挥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2039060.94

项目经理:夏晓明

工期:30

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2043001.40

项目经理:鲁开金

工期:30

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2048342.82

项目经理:刘年喜

工期:30

工程质量:合格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www.wtzy.com)、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

公示期:自2018619日至2018622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8619

 

返回顶部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