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25 浏览次数:4357
凌湖花园前期物业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凌湖花园前期物业项目
项目编号:2016BFCZ1157
凌湖花园前期物业: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46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 陆佰伍拾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叁元壹角玖分(¥6583753.19元)
中标(成交)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前期物业一批。
项目经理:/
业绩名称:望湖城桂香居物业管理合同;合同面积:93万平方米。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