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13200元
发布日期:2013-06-17 浏览次数:2873
下月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将上调,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上限为5280元。
根据规定,我市各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目前,我市执行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2100元。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表明,2012年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799元,月均工资为4399.92元,因此调整后的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上限核定为13200元,执行期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计算,7月份调整后,我市公积金月缴额单位和个人上限各为264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最高为5280元,相比调整前的月缴存额上限提高了440元。
(来源:腾讯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