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增减挂钩试点全国化
发布日期:2013-11-13 浏览次数:3026
近日,国土资源部批准全国29个省份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总计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90万亩,至此,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走向全国。据国土部一位内部人士表示,此次试点旨在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空间,同时也是城镇化的一项具体措施。本次安排的增减挂钩指标为90万亩,按照目前20万元/亩的指标价格来算,预计至少可实现1800亿元的收入。
实践中的增减挂钩
增减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这一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保证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江苏省镇江新区就是实践中的一个典型案例:该新区中的某小区建筑面积为160万平方米,要建300余栋小高层和多层住宅,建成后将集中安置18个行政村的7826户农民,总投资约40亿元。对于这一项目,镇江新区丁岗镇留村蒋姓村民告诉记者,他将自己的半亩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全部拆除,复耕成农田,然后用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增减挂钩政策,在镇子里换得了一套新住宅,现在住得很习惯。
当地政府按照市场价格,当地宅基地约合30万元/亩,但如果通过增减挂钩,把该指标平移到主城区可以达到300万元/亩,这样就出现了土地的级差地租。政府把级差地租的这部分收益主要用在农民转变为市民的成本上,这样既保护了耕地,又减少了村民城镇化的成本。通过增减挂钩,农民获得了新住房,而自身旧有的宅基地被复耕成耕地。
据了解,江苏省通过增减挂钩试点新增耕地约5万亩,盘活建设用地5万亩,这一成绩得到了国土部的认可。对此,业内人士也普遍认为,江苏省的增减挂钩实践推动了农业现代化,提高了农民收入,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全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对农民的拆迁补偿普遍都太低,不能打着城市化的幌子欺骗农民,造成对农民的严重损害。他指出,当前各地推进农村改革的积极性很高,也有不少创新性的做法。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同时,也迫切需要加强指导和协调。
需给增减挂钩戴上镣铐
10月29日,国土部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闲置宅基地可自愿有偿退出。这表达了国土部对于增减挂钩试点的支持态度,同时也为增减挂钩试点增加了一个新的手段。
实际上,增减挂钩是在尊重国家管控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发明出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表示,通过空间挪移,满足了城市扩张的需要,同时让偏远地区的农民与城郊农民一样,享受土地级差收益,但它在实践中需要戴着镣铐。
按照国务院的精神,增减挂钩指标不允许跨县交易,但在实践中,很多地方突破了这一规定。在一些经济落后的贫穷农村,有的农民甚至将墓地用于复垦,然后把增减挂钩指标卖到经济发达市区;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将具有民族特色的祖宅用于复垦,然后将手里的指标进行出让……这些地区的耕地是多了,农民的日子是富裕了,但农村的特色文化、农村的精神食粮却消失了。同样,农民虽住上了楼房,但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并没有跟上,城镇化建设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国土部一位内部人士表示要反对“广复垦广建设”,这样的局面也容易造成城市土地的浪费,按照国土部的规定,必须在三年之内偿还购买指标金,如果三年后还不上,土地又被占了,其中的成本无论是政府还是农民都没有办法进行兜底,地方政府在执行中需要认真考虑增减挂钩指标的付款方式,否则最后将得不偿失。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